時事

原住民族的司法小確幸

文 / 何溢誠

圖 / 行政院新聞傳播處

行政訴訟法自1933年施行以來,歷經11次修正,即將在明年8月新制再上路,修正內容出台6項配套來提升人民權益,包含新創的巡迴法庭制度、强化弱勢族群、原住民族及身心障礙者應被法律保障的需求等,讓審判制度更臻周延及完備。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長期被忽視的原住民族同胞終於受到重視,該族群人口約58萬人,裡面山地原住民更是占了半數以上(30萬餘人)分布於偏鄉地區的山之巔、海之濱,交通之不便導致出行不易甚是擾人,在行訴法新制改革後,高院法官可以透過巡迴法庭制度到各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因地制宜,大大便利原住民朋友的需求,長期致力於服務是類族群的律師鍾欣紘就表示:「他自己身為阿美族人,原住民同胞天性本較樂天隨和,遇到繁瑣又需奔波的官司,最後總淪為怕麻煩而放棄爭取應有的權益。」

今年8月1日原民族日在圓山大飯店舉行的「2022年原住民族原權論壇」,就深入探討族人們的基本權利,國際上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及國內的原住民族基本法,在在強調原住民族基於傳統領域、語言及文化等,皆須受到保障和尊重,司法院此次革新亦符合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相同者相同對待、不同者不同對待的平等法理原則,雖然只是小小的眷顧,但也算聊勝於無,讓原住民族群終於能再次被關照,享受應有的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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