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

詐保

文/傅志遠醫師

(Photo by Li Lin on Unsplash)

很久沒在診間動怒了,昨天超生氣,請病人與家屬離開後,久久不能自己。

兩歲的小弟弟,幾天前在夏令營滑倒,臉上有個兩公分的傷口,急診同事幫他做了縫合手術後,今天來我的門診拆線。

帶他來的是媽媽,無論是穿著、談吐、舉手投足,都非常有禮貌而且整齊,看的出來教育程度很好,從談話中可以感受出他的氣質與可能的高社經地位。

看起來傷口恢復地還不錯,我一邊檢查癒合狀況,一邊準備拆線,這時候我固定的說詞都是:「需要診斷書嗎?」

「要,請幫我開三份。」

「沒問題。」

拆線順利完成,當我回過頭要來打診斷書時,媽媽很有禮貌地問我:「醫生,有個不情之請想麻煩您…」

「請說。」

「請幫我寫『傷口長度大於七公分』,因為保險給付的金額不一樣。」

我停下手邊工作,抬頭看他一眼,對他可以這麼面不改色地提出這個要求,感到不可思議。「你在開玩笑嗎?」(我差點沒說出Are you kidding me?)

「可以嗎?」

「你說呢?原來的傷口只有兩公分,你要我寫大於七公分?你覺得可以嗎?」

「如果今天六公分差一點,還勉強可以商量,兩公分寫成七公分,你會不會太過份了?」

「小朋友臉這麼小,診斷書寫傷口大於七公分,那是刀疤人嗎?」

「你不要為難我,就這樣了!你們在外面稍等,我打好就會拿出去給你!」

我必須承認,自己非常激動,所以連珠砲把他們請出診間,然後診間裡我仍然餘怒未消。

坦白講工作這麼多年,我見過太多不合理的要求,但是大部份都至少讓人理解…

例如很常遇到病人因為保險給付住院天數一日多少錢,而要求從住三天變成住五天。雖然完全不合理,但是我認為想多領點保險金是人性,還可以理解;但若是明明只有住三天,卻要醫師在診斷書上寫住五天,這就是莫名其妙的要求!

想詐保自己去,拉醫生當共犯幹什麼?

我已經很久沒對不合理的要求生氣,反而已經練就笑笑地拒絕,或是打哈哈帶過。

但是這個事件,真正讓我生氣的是媽媽的談吐與社經地位,完全不像(不應該)是要詐保的人,或是用這麼拙劣的手法來要求詐保的人!我以前在南部鄉下服務過一段時間,偶爾會遇到一些阿公阿媽,會要醫生在診斷書上「寫嚴重一點~」來申請補助,我都寧可相信他們是不懂事,不知道不能這樣做,可是都會區的高級人士,居然做出更糟糕的要求,然後完全不覺得自己的要求很過份。

很久沒有這麼生氣了,我要繼續修煉。

身為外傷醫療的最後一線,如果也都只是做到剛好而已,何苦病人要拚著最後一口氣轉診過來?如果什麼都只是剛好,那我們注定平凡。

本文經傅志遠醫師授權刊登於《卓越電子報》

原文: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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