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李振麟
中部某學校發生校園霸凌事件而再次引發重視,校園會有霸凌的情形出現,主要是出現雙方不對等的情況下發生,意即被害者(受害人)與加害者(行為人)在權力不對等下(一方是主管、老師、身強體壯者等),一再重複遭受言語或是身體的直接或是間接傷害。教育部也將霸凌,分為五類,包括:肢體霸凌、關係霸凌、言語霸凌、網路霸凌及反擊霸凌,其中言語霸凌最為常見,包括:辱罵、誹謗、謠言、嘲笑、騷擾、威脅等。
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理事長暨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實務領域師資張自強表示:
若學生在校發生被霸凌的情形,可以直接向導師、家長反映或向學校投訴信箱投訴,但是若是被師長霸凌擔心學校處置不公,則可以向教育部24小時專線1953投訴,若涉及違法行為可以直接向警方求助。
張自強理事長指出,孩子在校園中若遭遇到類似霸凌的情形時,有可能孩子回家也不會把在學校所發生的事情跟家長說,但是家長可以從孩子的服裝穿著、生活作息或飲食的改變等,都可能是個警訊,若家長們多份關心或許就可能阻止悲劇發生。但是若孩子們自己也不願透露,則外界的資源則難以幫助。提醒家長們應隨時注意家中兒女的情形,如:服裝、作息、態度等的改變都可能是種警示,若孩子不想以口語表達,也可用通訊軟體、臉書等方式溝通,或向同學瞭解孩子的心中世界,適時提供協助和陪伴,讓兒女知道身邊永遠有人在支持著他。同時維持好與學校的親師關係,適時地透過學生、家長和學校師長們的合作與關心,共同防範校園霸凌的發生。
張理事長表示,當學生在校遭受言語或肢體霸凌時,有些學生會將責任反諸於己,認為是自己抗壓力不足,但每個人對於言語霸凌的接受度和感受不同,若學生因此產生的焦慮或壓力時,則應該勇敢向師長或親友求救,不要因羞於開口讓負面情緒不斷滋生而造成遺憾。但是若家長被學校告知孩子因故被懲罰時,除了要向學校積極了解實情外,也要聽聽孩子的想法,必要時也可以透過其他同學了解的真實狀況,避免第一時間誤判實情,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學校更應該積極的防範校園霸凌的事件發生,若有學生檢舉或是發現可能有霸凌事件時,除了應該立即介入了解原因及輔導學生外,更應積極防範類似事情發生,必要時應通報並透過專家介入處理,切勿因自覺無力改變而無作為,造成讓人遺憾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