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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何溢誠
「選舉程序」在民主國家中是為在結果產生出具決定性的方向或是推舉出各式領導人,台灣選舉起源於1930年,目前的選舉架構及制度則遵循《中華民國憲法》,闡明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並作為選舉的母法根源。
選舉形式則是依中選會規劃的投票處所來讓選民遂行其投票行為,而也因為這樣的空間框架限制,在選舉前候選人都會高呼號召返鄉投票,一般常態狀況下遠在外地的民眾還能配合執行,但如遇天候不良或像是東部、外(離)島等交通不易的偏鄉地域,常常造成投票率不佳而影響了選舉結果。
以去年底九合一選舉為例,整體投票率不到65%,距離2020總統大選的74%,足足少了近10%,反映在各當選人所贏選票的比例,恐是無法代表全民對選舉結果的共同意志。金門國民黨籍立委陳玉珍日前在立院質詢時就呼籲中央:「不管是公投或是選舉等投票行為,通過不在籍參與,才是真正落實的民主發展。」無奈中選會卻以「幽靈人口」為由抨擊這些設籍在外(離)島的居民,長期不在地生活,卻有權決定地方領導人,檢調將依法盤查。
目前不管是不在籍投票或是公投電子連署都還躺平在立法院,反觀美、日、韓等國早已實施多年,並持續放寬投票範圍,台灣要儘速完備上路,如此產生的民意代表表暨領導人,也才能讓全民接續監督施政與公僕表現,亦是保障金馬澎外(離)島住民投票權利的公平措施,以免淪爲二等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