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威霖
在台灣已經發展超過10年以上的風電、光電之後,最近一段時間,台灣的綠能發展,又進入一個各方意見爭論不休的怪圈之中。不僅關於太陽光電業者的負面新聞不斷,引得城鄉發展專業的學者們聯署,要求政府主管機關審慎評估土地的利用;同時政府也在加緊規劃、釋出低地力地區的政策。
而其實這幾方的擔心和關切都是出自於殊途同歸的善意,也可以並行不悖。綠能政策會遭受認知上巨大的歧義,主要在於過去幾年多數風電、光電業者,在建設電廠的實際執行層面上便宜行事,更有甚者,投機取巧,甚至連“台”字頭的龍頭企業的高管們,利用國家面臨缺電的危機,都沒有依照政府主管部委的法令法規,進行電廠的開發規劃和合規建設,讓政府主管機關是否撤照陷入兩難的局面,更導致發生日積月累的民怨,以至於社會各界對於是否繼續發展綠電的質疑聲浪四起。
解決這樣的歧義和爭端,其實只要要求各方切實遵守執行,政府制定、公佈的綠能相關法令法規,政府部門也切實依照自己的規定,進行鼓勵或是處罰相關的業者和投資方,就能起到正本清源的效果。
農業部從前身農委會開始,部長倡議的農電共生、漁電共生、土地復育的政策,不僅符合全球綠能發展的趨勢,更是台灣走向現代化農業4.0的最好時機。這樣思維清晰、寓意深遠的政策,可以同時配合全球、解決人類社會發展面臨的能源、糧食和碳排放三大問題。
其中,缺電和地球暖化的問題,在過去幾年的新聞連續報導下,已經為人們所熟知。而其中的糧食問題,也是人類社會未來的一大難題,因為全球的農漁業,正遭受極端氣候的打擊,而不斷地減產之中;受到地球環境嚴重污染的影響,也難以被人類所食用。因此怎麼把農漁在一個有利於生長和潔淨的可控環境之中生產,也是全球新未來農漁產業的發展方向。
因此,曾經失敗的農電共生,和目前政府大力推廣的漁電共生,恰逢其時。只要主管機關能夠把持自己的標準,除了審查期間的嚴格要求,建設完成以後也要嚴格驗收,對於不守法、守規、不合標準的業者立即給予停照,或是撤照處分。風電、光電行業就會走向國家所規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