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義豐
馬祖力推觀光,一年繼國際藝術島之後又緊鑼密鼓地籌備第二屆「馬祖莒光定向越野星光夜跑」,並將在10月14日於莒光開跑,乍聽之下是想為莒光帶來經濟效益,可從首屆的經驗來看,不外乎又是雷聲大雨點小的燒錢活動,所帶來的實質效益微乎其微。
便有鄉親抱怨,說是要推廣莒光,讓遊客感受不一樣的閩東風情,但在活動結束後,主辦單位卻加開夜航將旅客全部載回南竿,在莒光停留的時間甚至連半天都不到,為何不將參賽選手及遊客多滯留飽覽莒光人文美景,來提升莒光旅宿業者的住房率?又把人拉回南竿,到頭來還是南竿旅宿業者受益,留給莒光的只有滿地狼藉,試問這樣的活動意義何在?承辦廠商只想著,反正有把人潮從南竿帶過去就好;機關單位只想著,反正活動有辦就好。比起為莒光帶來經濟效益,圖利廠商的嫌疑似乎更大?輕輕鬆鬆就能交差,至於是否真能為莒光帶來實質上的經濟效益,彷若事不關己。
縣府力推觀光本該為美事一樁,但其運作模式卻令人匪夷所思,馬祖各式馬拉松、路跑等賽事多如繁星,縣府單位策劃時應該集中幾項大型具規模的活動重點來籌備,既然花了龐大經費舉辦活動推廣莒光,就應該想辦法將旅客留在當地,而不是活動一結束就匆匆把人載走,將好不容易聚集的人潮打散,別說帶來經濟效益了,根本是種讓經費打水漂的最佳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