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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年嘉:師生衝突影片的反思

前幾天網路瘋傳高中課堂師生衝突的影片,諮商心理師鄧年嘉非常關心此事,但他希望這部影片不要繼續傳播下去,以免社會大眾對於特教生產生他們就是失控者的偏見或誤解,甚至引發許多曾經歷過往類似師生衝突的老師們的「替代性創傷反應」。  

先問對問題  再找出答案  

同時在任林教育基金會擔任諮商心理師的鄧年嘉建議一樣看過這支衝突影片的人,或許可以重新思索以下幾個問題,以及若未來遇到類似的情境的適切因應之道。這些反思包括: 我們對於特教生的瞭解程度?還不夠清楚或「不想要」更加理解的有哪些?我們對於教師工作的瞭解程度?還不夠清楚或「不想要」更加理解的有哪些?整起事件,我們比較站在科任教師、學生、同班同學或學校教育環境的立場著想?為什麼?假如發生在自己身上,當下可以做些什麼以緩解與降低衝突的嚴重性?  

難道這個孩子不知道自己已經造成班級課程的停滯嗎?

鄧年嘉說,看完影片的第一個念頭是:「難道這個孩子不知道自己已經造成班級課程的停滯嗎?他不會擔心自己未來該如何面對師長或同儕關係嗎?」接著聽到在影片裡孩子強調:「學校曾開會同意當我情緒不穩時,可以做一些事情緩和自己而不要影響課堂!」接著老師表達:「你坐在一排就打擾到我了」。學生則情緒失控的吼叫著:「是我決定的嗎?我最後一個選位子!」  

鄧年嘉表示,雖然不瞭解這場事件的脈絡,但依照過往在大專院校特殊教育輔導工作的經驗,該名特教學生表達「開會同意」,可能是指稱由特殊教育相關法規規定之IEP(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就學生身心障礙情形與特殊教育需求進行個別化評估,且經由各教師、導師與特教老師間的討論,制定出學生在該學期應「被規範」與「協助」之處,或許因為如此,該名特教學生也才會激動地強調自己的行為是經過開會同意,認定自己是在「規範內的行為」,不應當被斥責,反過來指責科任教師才是「搞事」的人。  

自我的「認知失調」?  

難道這樣就可以說明公開課堂攻擊行為就此作罷嗎?鄧年嘉表示,當然不是。或許該名特教生當時正在經歷一場自我的「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為了能夠跳脫出當下矛盾與衝突的心境,達到一種內在的一致性,人們就會做出一些行動策略,看上去讓自己恢復一種一致性,如:事件裡的特教生怒罵教師才是搞事的人。  

簡單來說,就是該名特教生認為自己正在執行著學校系統認定「好」或「規範內」的行為,所以,對自己的觀感理應是好的、對的,當老師指責他這樣的行為是一個錯誤,且嚴重影響到自己授課時,似乎也一併傳達出對學校系統認定是好的或規範內的行為的負面評價,甚至教師在後續吐露出學生這樣的行為是一種「特權」,需要在跟學校確認該學生是否擁有此特權,或許這也是讓該名特教生認知失調的不舒適感更加浮上檯面的話語。雖然在諮商實務工作裡,把當事人的認知失調與扭曲之處點出是一個重要的輔導技巧,但這樣的策略也非常注重在一個足以安全、安適的硬體空間和關係裡進行比較適切。  

或許該名特教生當時正在經歷一場自我的「認知失調」

鄧年嘉強調,一個人認知失調常會經歷強烈的混亂情緒之中,但都以不涉及暴力攻擊為限。身為一個助人工作者遇到類似處境該如何緩衝呢?心理師陳志恆曾提及典型衝動行為循環七個階段(Phases of Acting – Out Behavior),值得參考。這七個階段冷靜期(Calm)、誘發期(Trigger)、焦躁期(Agitation)、加速期(Acceleration)、高峰期(Peak)、緩降期(De-escalation)、恢復期(Recovery),面對相似的處境,若能夠有效敏察階段中可能有的行為與情緒轉變,或許就可以即早緩解衝突事件的擴散。  

若想更深入了解關於典型衝動行為循環七個階段,鄧年嘉特別推介陳品皓心理師著作的《暫停情緒風暴:大人不心累,孩子不受傷,第一時間化解情緒衝突與對立》一書。  

此外,鄧年嘉說,或許也可以從認知失調的觀點出發,當我們面對一個人正在經歷認知失調不適的當事人,是否也能夠先回過頭來先關注正在經歷不適的那個「人」與我們自己這個人,當情緒過激已跳脫出身心容納之窗時,認知功能早已沒有辦法正常運作,或許先緩解情緒,再進行認知梳理會是一個較為妥適的道路。當情緒緩解下來,我們再陪伴眼前的學生或朋友好好梳理剛剛內在經歷的失調感究竟是怎麼了,是兩個令自己矛盾的價值觀嗎?是行為與認知想法的矛盾嗎?或者是兩個對於自我觀感的衝突呢?  

鄧年嘉有感而發指出,他期待透過這樣的反思,能夠讓大家更加瞭解台灣教育環境下特殊教育學生可能有的就學處境,以及授課教師若遇到特教生時得以有的觀點與思考方向。    

什麼是特教生?

特教生源自特殊教育法,目的是為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性及融合教育之權利,充分發展身心潛能。身心障礙係指稱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協助之情形,共計以下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語言障礙、肢體障礙、腦性麻痺、身體病弱、情緒行為障礙、學習障礙、自閉症、多重障礙、發展遲緩、其他障礙。資賦優異指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者。  

IEP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個別化教育計畫是指為『每一位』身心障礙且具有特殊教育或相關服務需求之學生所擬定的教育計畫,評估內容包括:1、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2、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3、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4、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5、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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