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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建設條例修正通過:給民眾更加安全透明的公共建設!

文/陳建維

立法院於上周五(7/15)通過由金門立委陳玉珍、馬祖立委陳雪生等人領銜提案修正的《離島建設條例》,將「消防建設」明文列入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所應載明的內容,讓消防建設申請能夠更加便利,造福離島居民。

依據現行離島建設條例第五條規定,縣(市)主管機關應依據縣(市)綜合發展計畫,擬訂四年一期之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並載明相關建設內容方案及計畫,讓離島的公共建設發展獲得一定保障。

由於離島具有特殊地緣性,過去許多公共工程一者都只能是熟知在地情況的廠商才較容易得標,二者更多是採取限制性招標,雖然方便,但也一定程度上成為寡占、甚至工程品質不理想的情形,透明化及開放化的政策,對於離島的重大公共建設品質提升絕對具有正面助益。

另一方面,除了透明化之外,更重要的是國際技術的開放及接軌,如馬祖就即將有北竿機場改建及馬祖大橋新建等兩大重要建設蓄勢待發,以現有國內廠商技術及機具恐難獨力完成,對於國際乃至於兩岸的機具、技術人員接軌,都應該是政府思考的方向,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才能確保相關重大建設能如期完工,如此也才符合民眾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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