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台灣石斑魚產業的那一道曙光!
文 / 李振麟
台灣石斑魚的春天在哪裡? 中國以多次驗出禁藥為理由,暫停台灣石斑魚進口業務,農委會則一再表示國內近五年皆未使用禁藥,雙方說法差異性極大。今日各方學者專家紛紛出來表示,真正的原因應該就是在於「未登記養殖戶」。
「台灣鯛協會」理事長、嘉義大學水生生物科學系助理教授郭建賢表示,農委會說查驗結果都合格,這樣的說法其實並不意外,因為查驗的養殖場都已經有養殖登記,目前登記數戶約15家,這些商家長年來依照規定程序作業,已經通過檢測納入嚴格管理,然而真正應該要規範的,卻是這些「沒有登記甚至於借牌的黑戶」,這些商家的「養殖方式」與「飼料品質」難以掌控,也容易造成食安風險。
養殖戶要取得「養殖合法登記證」,最基本的兩大先天條件,第一項是「水源」,第二項是「地目」。在老一輩農戶,因為養魚收入比農作物高而轉行為養殖魚業,但是養殖場的地目仍屬於農地用途,又如同有的養殖魚塭明明在海邊,但登記位置卻被劃為山坡地,種種現象造成許多轉行漁民都無法取得登記證,在法規上未納入管理而列為「黑戶」。
屏東是石斑魚大縣,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執行長侯彥隆表示,「屏東縣未登記的養殖戶,推估約四成以上養殖戶都沒有登記證」,屏東縣林邊漁會總幹事陳忠敏也同意此說法表示,「目前沒有養殖登記證的漁民很多,尤其是屏東枋寮、高雄永安,甚至台南,比比皆是,各縣市情況皆不同」,未登記的養殖戶在出口方面都是以「借牌」方式處理,因為出口的石斑魚業主必須要有養殖登記證;另一方面業者收到大訂單時、未補足不夠數量,便有可能向未登記養殖戶買魚湊數,所以這些養殖戶銷售必須完全仰賴盤商,盤商認為這些黑戶養殖業主的價位好、利潤高,因此收購後常將未登記養殖戶的石斑魚與有合格證的魚貨混在一起出售,這應該就是今天台灣石斑魚未通過中國檢驗的主要原因。
政府部門在找回台灣石斑魚的春天,漁業署應該要鼓勵將這些未登記的養殖戶納入「專案登記管理」、已登記的養殖戶鑑定「產銷履歷」,有了產銷履歷紀錄查核,消費者才會更有信心,後續有疑慮時也便於追查。農委會對於本次石斑魚受阻對策上,要輔導漁民延後上市,規範檢驗「合格的飼料補助」以及「低利貸款」等措施,另外也應該要「加強冷凍儲櫃設備」、「獎勵外銷措施」以及「提升產品加工」之附加價值。
如果遇到退貨問題,終日靠開記者會大肆喧染要國人愛國吃石斑,面對如此高價成本的石斑魚,一般家庭根本無法承擔,也可能會造成國內市價崩盤,台灣農漁畜牧業面對日趨複雜的大環境變遷,政府部門更是不能墨守成規,必須要有更符合時宜的革新政策,才能找回我們石斑魚產業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