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處在碳中和的十字路口
文 / 韋伯韜
在全球追求碳中和的浪潮中,身為地球村一員的台灣,自然無法閃躲,但台灣最難處理的就是環保政策,在經濟跟環保的議題上一直沒有辦法定位清楚。
台灣所有的施政政策之中,最難處理的就是環保政策,在經濟跟環保的拉鋸戰上,一直沒有辦法定位清楚,往往得過且過、能拖就拖,不論是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從京都議定書、哥本哈根協議、巴黎氣候協定到馬德里會議,都是如此,十幾年來,物換星移,政權更迭,全國能源會議開過多少次,都拿「二○五○年排碳量回到二○○五年(二.九億噸)的一半」,這個二○○八年所訂的陳年減碳目標來搪塞,實在汗顏,二○一九年排碳量二.八億噸,沒有比二○○五年少什麼,其中台塑占一九%,國營企業一五%,台積電三%。政府拿不出政策,當然至今都沒有可供各行各業依循的具體目標與時程。
「綠色經濟方案」首開全球先例
二○一九年十一月,在COP25馬德里會議之前,歐盟宣布二○三○年全面禁售汽油柴油車且減碳五五%、二○五○年達到碳中和,也就是零排放,自許成為全球對抗氣候變遷的領頭羊,其「綠色經濟方案」首開全球先例,要依產品生產時的排碳量,分別對所有進口商品加徵進口碳排放關稅,至每公噸六十歐元(台灣研議中的產業課徵「碳費」,作為與國際「碳關稅」接軌的起步,草案中每噸碳只收四美元),並修改「碳排放交易體系」(ETS),鎖定能源、工業、運輸與家庭等高排放領域,要求相關業者購買碳排放許可,也就是碳權,為自己製造的污染排放付出代價。
減碳已是各國的重要目標
氣候議題是全球列強的最大公約數,淨零排放Net Zero已經成為全人類共同責任。從工業革命以來所積累的碳排放量超標以及環境破壞,已經使不論是富國或窮國,不論是人類或其他物種,覆巢之下無完卵,都要被迫承受汙染地球的共同責任。氣候異常方興未艾,極端氣候塗炭生靈,從降低碳排放量入手挽救地球,不論是各行各業,富國窮國,已是無法迴避的課題。
在以國際貿易的關稅為制裁新規下,世界各國陸續慎重宣布達成碳中和的國家目標年分,以及所要採取的步驟與政策。韓國總統發表「2050碳中和宣言」,發展先進氫能技術、構建碳中和財政專案、推動綠色金融,立法並設立直屬總統府的「碳中和委員會」;中國大陸宣布要在二○六○年實現碳中和,並要將AI技術進一步應用到碳中和相關議題上;英國訂定「氣候變遷法」,二○二五年要「脫煤」,成立獨立機關「氣候變遷委員會」,監督執行進度,任命史無前例的「氣候變遷大使」,專責與各國洽談綠色金融、碳稅、碳交易等議題,追求低碳經濟成長,創造就業,使得減碳之際,經濟依然蓬勃。
台灣要正視減碳的趨勢
反觀台灣,環保署把「溫室氣體管理法」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卻不願把「2050碳中和」目標入法,也沒有跨部會的指揮機制,還停留在敷衍階段。
全球已有三十種以上的碳稅和碳交易機制,促使企業努力減碳降低成本,也能把自己多減的碳賣出去賺「綠金」,台灣對於「排碳總量管制」、「碳權交易制度」仍在議論,目前國際模範生瑞典的碳稅每噸一三三美元、法國碳稅一噸四十九美元,韓國也要三十三美元,台灣議論中的四美元,當然被視為敷衍。
台灣是地球村的一員,不可能是全球追求碳中和的「化外之民」,已經沒有閃躲的空間與時間,到了伸頭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的地步了,要嘛減排,要嘛除排,要嘛買碳權,沒有其他選項,必須達到排碳正負相抵,不再製造額外的碳,否則必遭國際算帳而出口不了。
然而出口正是台灣經濟的命脈,現在要將減碳像防疫一樣認真對待,嚴肅考核領導人的減碳決心、法令與專責組織以及政策執行力,要在台灣產業被關稅、國際供應鏈減碳及無法碳中和等壓力夾擊的十字路口上,走出一條活路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