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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先「教防詐」再設局

臺中七期獨居老翁誤信假檢警 遭騙逾4,700萬元

臺中市一名獨居於七期豪宅的80歲李姓老翁,今年5月接獲假冒警察的詐騙電話。對方先煞有介事地進行「反詐騙宣導」,藉此取得信任,再以涉及刑案、須監管財產為由,誘騙老翁匯出3,700萬餘元,並將名下不動產抵押貸款1,000萬餘元。老翁直到與定居美國的女兒通話,才驚覺受騙,總損失超過4,700萬元。

詐騙集團自稱是屏東縣警察局潮州分局張姓員警,謊稱老翁在臺灣銀行潮州分行的帳戶涉及不法資金往來,要求他立即前往潮州分局接受調查。

弔詭的是,對方還主動向老翁宣導防詐觀念,聲稱:「如果有人要求透過視訊或電話做筆錄,一定是詐騙;真正的筆錄必須到警察機關現場製作。」說完後,隨即要求老翁當天前往潮州分局,營造自己是「真警察」的假象。

老翁表示自己獨居、年事已高且行動不便,無法立即前往屏東。假員警先以嚴厲語氣恫嚇,宣稱若未如期到場便會直接移送;待老翁苦苦哀求後,又刻意放軟態度,聲稱:「看在你年事已高、行動不便,雖然依規定不能用電話做筆錄,我們破例幫你一次。」

詐團運用「先施壓、再示好」的手法,使老翁誤以為獲得公務機關特別通融。隨後,對方以電話製作假筆錄,謊稱老翁涉及刑事案件,名下財產須交由檢警代管,誘導他將帳戶內3,700萬餘元轉出。

詐團發現老翁獨居、身邊缺乏親友即時協助,又假冒檢察官來電,要求他以名下不動產抵押,證明財產來源。老翁深信對方不僅曾向他宣導防詐,還「破例」協助製作筆錄,因而將清水區一棟透天厝辦理抵押,取得1,000萬餘元貸款後,再交由詐團所謂的「監管帳戶」保管。

直到老翁與定居美國的女兒通話,女兒察覺事有蹊蹺,提醒父親可能遭到詐騙,老翁才前往警局報案。

刑事警察局分析,假冒公務機關的詐騙集團,通常先謊稱被害人的證件、個人資料或銀行帳戶遭冒用,利用民眾害怕涉入刑案的心理,再假扮戶政人員、警察、檢察官或法官,透過電話、通訊軟體及視訊層層施壓,要求被害人提供財產證明、匯款或處分不動產。此類案件的受害者以50歲以上民眾占比較高。

警方強調,檢警及法院不會以電話或視訊製作筆錄,也不會要求民眾將款項匯入所謂「監管帳戶」,更不會要求抵押、代管或處分不動產。凡來電聲稱案件偵查中、不得告知家人,或以「破例辦理」「開後門協助」為由要求交付財產,均是典型詐騙話術。

民眾接獲自稱警察、檢察官、法官或偵查人員的可疑來電,應立即掛斷,不要依照對方提供的電話或轉接方式查證,改以自己的電話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聯絡當地警察分局確認。家中若有獨居或掌握較多資產的高齡長者,親友也應保持固定聯繫,共同建立重要財產處分前「先停、先問、先查證」的安全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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