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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持續發展目標下 產業及科技發展的趨勢

文 / 張良

追溯至2000年起,聯合國呼籲世界各國共同推動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可持續發展的三大核心要素是:經濟增長、社會包容和環境保護。

基於全球各國就自身發展的需求,經濟增長為各國發展目標之首,而近年來日益嚴峻的氣候變化,全球各國政府、企業和公眾力量,推動綠色發展,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刻不容緩。

氣候變遷快速 再生能源發展是未來趨勢

近日,世界氣象組織在第27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開幕式上發佈《全球氣候狀況》報告指出,今年的極端熱浪、乾旱和破壞性洪水已經影響了數百萬人,並造成數十億的損失。

因此在可持續發展目標主導之下,科技驅動的方式,市場支撐的方向,圍繞主導目標在各個維度發生相適配的變化。

過去的世界,我們依賴於化石燃料為生活和工業提供基礎能源,在可持續發展目標之下,我們將更多依靠可再生發展的能源形式,為我們提供用之不竭的熱、電等基礎能源。而在技術領域、能源發展領域的技術發展趨勢從基於地下自然稟賦的能源開發利用,走向基於技術創新的新能源開發利用。

據統計,全球儲量前五位的國家占全球煤炭儲量的75%,石油的62%,天然氣的67%,但是全球各個國家都擁有可利用的風、光資源。因此建立在可持續發展的目標下,氣候環境的碳中和理念應運而生,碳中和重新定義了人類社會的資源利用方式,此次綠色革命將引領構建全新的零碳產業體系。

在可持續發展目標和碳中和理念下的能源轉型,將催生新能源、新型電力系統、再電氣化,可再生燃料、儲能、碳捕集和利用、節能改造等諸多領域的裝備和基礎設施巨大發展機遇和投資機會。

新能源和傳統能源角色轉換 重新定義能源體系

能源轉型的基本邏輯是新能源逐步從補充能源轉變為主體能源,在新能源的能源角色轉化的同時,傳統的化石能源則從主體能源轉變為保障性能源,新能源和傳統能源發揮的角色轉換需在發揮各自優點之時,充分考慮到相應缺點的應對方案。

新能源的波動性、隨機性和間歇性,傳統能源的確定性可控連續供給,以傳統能源平衡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波動性,是確保能源供應的長期穩定性的有機結合。而隨著以太陽能和風能重新定義能源價格體系,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快速下降,促成了能源轉型的經濟性前提基礎。

在新能源和傳統能源切換其角色的同時,支持相關能源供應的相應基礎設施也隨之轉變為適配於其發展的形式。隨著支持新能源供應全鏈條的基礎設施各項技術變革的完善達成後,源、儲、荷、網全體系將能源供應從目前的集中性大能源供應形式轉變為分散式供應。

以先行者德國為例,德國先後宣佈棄核和棄煤,2045年前實現碳中和。目前正在構建可再生能源的用能體系,主要依賴遍佈全國的分散式光伏發電和風電,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使常規火電從現在的「基荷電力」轉變為「調峰電力」。生活和工業將以電氣化的形式實現零碳能源供應,以電替換過往以傳統能源,將一次能源供應的形式,轉變為電氣化供應的形式,以電代煤、以電代油、以電代氣。 2018年全球電氣化水準或者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的比重為19%,預計到2050年全球電氣化水準將高於50%至70%。根據IEA研究結果,2060年25%的碳減排來自於電氣化的貢獻。

在如上領域的一批新技術、新行業、新商業模式行將誕生,同時,一些傳統行業如不變革,行將歸零、被顛覆與消亡!在可持續發展目標下,產業及科技發展除面對巨大挑戰外,也迎來了更多的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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