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社會環境變化需求台灣永續金融的發展願景
文/楊曉文
保險業的不可取代性與銀髪金融的創新優勢
金融業為中介機構,掌握資金融通、投資及金融商品服務,在驅動全球邁向永續目標扮演關鍵角色,而銀行、保險、證券、資產管理四大金融核心的業務有所差異,其在永續目標的角色及提出之解決方案也不同,不同金融業有共同性、互補性以及不可取代性,若能運用得宜,永續金融生態圈將能在高齡社會發揮創造實質的影響力。
永續投資是不同金融業都重視的永續行動,聯合國於二○○六年發佈了「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是全球投資機構普遍依循的責任投資基本準則,近年來有許多因應聯合國十七個永續發展目標(SDGs)所創新出來的主題投資方案。依據政治大學商學院產學合作的二○二三年永續投資大調查,有七成理財規劃者未來兩年願意進行永續投資,並以能源轉型/零碳排、健康創新醫療、糧食與水資源為前三個有興趣的投資主題,因此,金融業皆可以透過永續投資促進銀髪金融的發展,且兼顧民眾對於永續投資的支持與偏好。
然而,在因應人身風險的角色而言,保險業的本質是透過「風險分攤」的功能,替客戶因應風險發生所造成的損失,以因應人口高齡化重要的長期照顧保險而言,可以提供民眾因為需要長期照顧,没有錢負擔醫療照護費用的補償,保險「風險分攤」的保障功能是沒有其他金融商品可以替代的。
行政院於二○二一年修正高齡社會白皮書中提出透過商業保險補足現行全民健保、長期照顧2.0以及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不足的概念,也呼應了保險商品因應保障功能的本質。為了讓保險業能因應當前趨勢,聯合國於二○一二年發佈「保險業永續原則」(Principles for Sustainable Insurance,PSI),為保險業在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上的永續發展提出四項原則,其中原則三更是強調「同政府、規範制訂機構及其他重要利害關係人合作,鼓勵社會為永續議題採取行動」。
在台灣人口結構高齡化,以及未來的超高齡趨勢下,確保及促進各年齡層健康生活與福祉是保險業應優先思考的永續發展目標,除能兼顧永續使命外,保險業更應把握保險業的本質以及不可取代性,來創造銀髪金融的優勢及商機。
政府的配套方案 引領永續金融之成效
永續金融的發展是需要政策制定者、監管者和金融業者協力來達成永續發展目標共同願景,如何落實永續發展目標的金融發展上,金融業的創新思維以及政府政策引導是達成永續目標的關鍵,政府除了制定政策及評鑑機制來引領金融業者投入永續行動,也需要相關配套來協力不同永續金融工具的發展。例如在永續融資工具的發展上,新加坡為激勵綠色債券市場發展,提供永續債券資助計畫,主要涵蓋發行前成本的補助、債券的外部審查或報告的發行後成本。
此外,為促使中小企業取得綠色融資進行綠色行動,也提供永續連結貸款補助計畫,幫助尋求綠色貸款的企業支付第三方綠色貸款認證費用。香港政府整合「債券資助先導計劃」和「綠色債券資助計劃」為「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資助符合資格的債券發行人和借款人的發債支出及外部評審服務,以促進綠色和可持續債券發行和貸款活動,這些國際的政府配套經驗,皆值得台灣在發展永續金融的借鏡。
在政府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中,保險商品在永續發展目標上具有其它金融商品的不可替代性,尤其在呼應政府超高齡社會的商業保險互補性對策—以商業健康保險補足現行全民健保的不足、以商業長照保險補的不足長期照顧2.0的不足、以商業年金保險補足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的不足,以及金管會近年來鼓勵金融機構適度調整資源配置,開發提供符合高齡者需求之金融商品及服務,依據政治大學商學院產學合作的二○二三年台灣高齡社會退休生態觀察指標大調查,有逾七成的民眾為提高醫療品質,有意願靠商業保險補健保部分負擔的增加。在公私協力下,政府應思考是否有相關的配套更能有效能推動商業保險呼應政府政策的角色,以因應台灣民眾的意願及需求。
過去在商業保險需求的政策配套上,扣除額的設計是可以參考的。在一九九五年全民健保開辦後,於二○○七年度開始將健保費支出於申報所得稅時可全額列舉扣除,不受兩萬四千元上限的限制,該配套也提升民眾在運用商業保險做為人身風險轉移的誘因,因此,未來在因應政府超高齡社會的商業保險互補性對策時,仍可思考扣除額的效應。
然而,過去商業保險保費支出兩萬四千元的上限是包括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年金保險及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等,此扣除額的效應在兼顧超高齡保險需求的空間較有限,未來是否能延續過去保險費支出扣除額發揮政策功能,可再思考扣除額在不同險種的額度,如增加兩萬四千元在長照保險費扣除額,將有助益於保險業因應極高齡銀髪風暴下永續行動推力,使台灣的高齡者有更美好的生活。。在二○五○年的關鍵年時,看見台灣不同金融機構在永續議題上的成效。
(本文作者為政治大學金融學系教授、政治大學商學院金融研究中心 主任、中華民國退休基金協會副理事長、元大金控及元大人壽獨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