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黑金城
上個世紀末,時在台東泰源監獄,身為囚犯的我給當時的法務部長廖正豪寫了一封有關假釋審核的信。信中內容大柢是批判它的不公不義,此信一發,某日典獄長召見。我被帶到典獄長辦公室,入座、奉茶,行禮如儀,完畢。
「我是台灣有監獄以來第一個由管理員最基層爬到典獄長坐位的人。」典獄長如是說。聞言,我由衷地佩服佩服。「我也是第一個被法務部長叫去台北開會,要跟教化科長為一名受刑人的假釋寫保証書為他假釋後背書的人」他双目直勾勾地瞪著我,登時我知道我假釋准了。
這個世紀初,我假釋出獄,一時窮極無聊便給當時的法務部長曾勇夫寫了一封信,信中內容大柢是我願意去少年監獄給最最頑劣不堪的少年們去閒聊扯淡加吹牛,畢竟小魔鬼不見得怕鍾馗但準信服大魔頭。此信一發,石沉大海,不見波瀾。
這兩段經歷不在炫誇我在監獄是怎樣地「倍受禮遇」而在高官遇事心態及其處置方法。「常格不破,大才難得」這是包公名言,也應証了曾勇夫其勇不在此矣。
我青少年時貪玩愛刺激闖了不少禍,父母師長親朋長輩的話我一句也聽不入耳,終至有我黑金城。我常想,當年如果有這麼位能讓我信服的人來開導我,我會不會是今天的黑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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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一個少年監獄小囚犯因黑金城而改變,黑金城就功不唐捐。惜哉,我們没有包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