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onomics

面對碳元時代

文 / 韋伯韜

台灣是能源孤島,幾十年來都在使用全球最貴的能源。現在是碳元時代了,資本流向改變,有碳權者收錢,買碳權者付錢,而台灣有三分之二的土地覆蓋了森林,其中有一六一萬公頃國有林地,是珍貴的資產。以印尼碳資產公司的實測數據,每萬公頃沼澤泥碳林地可吸碳三千萬噸,於是就擁有三千萬噸碳權。適度開發國有林地,政府不難擁有每年上億噸碳權,占台灣每年排碳量的三分之一,將之分配給出口製造業,方可維持台灣的出口優勢,維持經濟動能。在碳元時代,必須好好發揮這些碳權資源。
二○一五年十二月一九五個聯合國成員國通過氣候協議《巴黎協定》,取代京都議定書,要求各國共同遏阻全球暖化導致極端氣候肆虐的嚴重趨勢,各國也據此自訂減碳方案,當時台灣訂出目標「二○五○年減碳五十%」。

台灣的政府與企業起初好整以暇,但終歸是要面對現實的,所以也不得不面對碳中和的政策,於
二○二一年四月宣布要在二○五○年到達碳中和,也就是淨零排放,並在二○三○年排碳量減少三十%,這當然是絕對的高難度,因為我們過去十多年排碳量一直在三億噸上下,完全沒有改進,環保署因而宣布二○二三年會訂出每公噸收取碳費的金額,同年開始課徵碳費,國發會則規劃永續發展路徑圖,啟動中小企業盤點。

各產業公會、協會也陸續收到公文,務期達到減碳目標,但根據企業普遍的意見,他們早已啟動淨碳計畫,並非不想「減碳」,而是台灣的能源配置,想要達標是難上加難,因為發電業(台電)是最大(占七成)的排碳大戶。台積電二○二一年成為第一家加入全球再生能源倡議組織(RE100)的半導體企業,承諾二○五○年前全球營運百分百使用再生能源,讓用電間接排放的二氧化碳歸零,以降低環境衝擊,並且大手筆以一四九○億元,簽下沃旭第二期的離岸發電二十年,台積電「二○一九年社會責任報告ESG」資料顯示其全球用電量為一四三•二七億度(絕大多數在台灣),占台灣總電量五%,台灣
二○一九年再生能源發電量一五四億度,全台綠電,僅夠台積電一家使用。台灣不僅綠電不足,連「碳權交易」也都未有規範,發電業的二•一億噸鉅額排碳成為無解。

歐盟是積極的地球保護者,對排碳的要求也最直接,在二○一九年十一月COP25馬德里會議之前,率先宣布二○五○年達到碳中和,要把排放到大氣中的人為額外碳排放量,透過植樹、工程技術或行為改變移除,或運用碳交易取得碳權來抵換,達到正負相抵,並進一步於二○二一年七月公布「碳邊境調整機制」,要針對未遵守規定的進口產品徵稅,預計從二○二三年開始試行,二○二六年全面生效,對於所有進入歐盟的商品,要求符合碳排放的額度。美國則於二○一五年開始對油耗及排放不符標準的車輛裁罰,歐、美同步要求汽車減排,使得純電動車廠特斯拉因而大發利市,二○二一年出售碳排放信用額度(碳權)收益一二•六五億美元,占其總收益二十四%,預估二○二二年碳權收益會倍增,首季就成長了一一六%,股價大受鼓舞,執行長伊隆馬斯克成為全球首富。
碳權資本由汽油車廠流向電動車廠,由燃油電廠流向綠電廠,由製造業流向碳權業,從新竹流向中央山脈,漪歟盛哉,我們將躬逢其盛。碳權交易市場在各地興起,碳資產公司紛紛上市,量碳師、碳管師(碳排放管理師)職業當紅,往後數十年,我們都得面對碳元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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