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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消費者的保障需求及維持合理保險費率

文/張士傑

CSM僅涉及計算保險服務收益  

實際上,台灣受限於固定收益市場規模,壽險公司一直存在著資產負債計價幣別與存續期間不一致現象,而依照IFRS17準則內容,CSM將僅涉及保險服務收益的計算,與投資收益無關,須以台幣之殖利率曲線並基於流動性溢酬計算負債。舉例簡要說明,先不考慮費用項目,如果某壽險公司依據未來履約現金流,因IFRS 17須以相同幣別利率計算CSM,台幣保費以台幣利率計算負債,假設BEL=100NTD,RA為20NTD,當所收到保費為220NTD,則CSM為100NTD,為同幣別下全期保險服務收益,若簡化計算,依照保障單位年限十年為例,每年釋出保險收入為CSM=10NTD,可進入當年損益計算。  

CSM主要呈現保險的本業獲利,不考慮匯率損益,同時,財報也會呈現當期的已實現投資收益。因此,實際投資收益扣除利息成本後,會因為利息成本較低,產生之淨投資收益較高。假想,若改以美元利率(較台幣利率為高)計算並考慮匯兌因素後,重新計算前例BEL=50NTD,CSM=150NTD,每年釋出獲利為CSM=15NTD。於此情境下,將產生不同的CSM,財報解讀為前者的保險本業獲利較低。實際上,因幣別錯置所增加的CSM=15-10=5NTD將歸入淨投資收益,整體財報呈現低CSM與高淨投資收益。  

CSM對於商品發展影響  

依據財報內容,未來儲蓄險帳目處理較現在最大差異,在於儲蓄險初始所收到保費,將必須列入負債,之後再依契約期間陸續認列保險收入,該類型保單中僅涉及保障部分列入保險收入,儲蓄部分則將進入財務結果,反映投資績效與負債成本,也將在財報清楚呈現。 延續上例,BEL=100NTD,RA=20NTD,當收到保費為220NTD,CSM=100NTD,後續衡量年度CSM=90NTD,如果預期未來保險給付現值降低10NTD,則調整增加CSM=100NTD,保險公司銷售隱含高CSM商品將可增加保險收入,透過降低預期保險理賠的現金流須搭配調整商品型態,以定期或是保障型商品為主,如壽險、健康險與重大疾病險等,並逐步縮短保障年限與增加保證續保商品之費率重新定價機制。

倖存者偏差與資訊不對稱存在於台灣壽險業,整體產業長年期保單受利率環境所影響,過往境內降息歷史使得壽險業早期銷售之高預定利率保單必須承受利差損,因應財報揭露方式調整,如何調整經營策略,透過持續關注保戶健康狀況,有效降低未來理賠給付以增加後續衡量CSM。對比過往以理財規劃為主之銷售模式,於金融商品競合下,因應人口老化醫療與健康維繫的市場前景,如何透過創新訴求與符合保險消費者的保障需求,同時維持合理保險費率,成為影響保險公司保險收入與財報損益變化的重要議題。(本文作者為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教授、中華民國風險管理學會理事長、開發金控/中國人壽獨立董事)

相關文章連結:壽險業之保險服務結果與財務投資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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