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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傑出女青年林愛龍

永續海洋 守護地球的鬥士

獲選為第26屆十大傑出女青年獎得主的臺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執行長林愛龍,長年投身環境及動物保護運動、生態農業運動、人權運動,是諸多永續理念的倡導者與行動者,可說是十足的熱血青年。

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6月28日在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中華民國第26屆十大傑出女青年頒獎典禮」,由立法院院長韓國瑜出席為第26屆十大傑出女青年頒贈「金鳳獎」獎座,鼓勵本屆女傑在其專業領域之精彩貢獻,並對性別平權、女性力量的表達高度重視。選拔委員會主任委員暨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理事長邱淑媞表示,本次的選拔主軸為「永續不凡- 無限 女子」,用意在彰顯年輕女力於達成聯合國2030永續發展議程之時代意義。

台灣第一位海洋保育專員

18歲時,林愛龍北上就讀台灣大學法律系。一般大學生下課後便忙著玩樂、談戀愛,她卻前往荒野保護協會總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自薦擔任志工,之後更成為台灣首批淨灘種籽教練、海洋巡迴影展講師與環境推廣講師。

大學畢業後,林愛龍負笈美國攻讀法律碩、博士學位,並以環境法、海洋法、永續海鮮、綠色採購法規為研究主題。回國後她進入荒野保護協會就職,成為台灣首位專職海洋保育專員,並與一群志同道合的友人,共創「台灣海龍王愛地球協會」,倡議台灣史上第一份《食農教育法草案》。

在環境及動物保護運動上,林愛龍曾擔任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發起人代表及理事,呼籲國人關注西部刺網漁業對白海豚的影響,還當過5年的台灣海域保護及監測協會議題專員,成功遊說政府修改拖網管理法規,降低拖網漁船在禁漁區違規捕魚的情形。

在生態農業運動上,林愛龍曾是台灣友善米食推廣協會理事,鼓吹農民種植有機稻米,也曾參與發起台灣新鄉村協會,推廣友善生態種植,鼓勵農民採用無農藥、無化肥的耕作方式,以利河川流域、低海拔森林的生態復甦,還曾是中華民國野鳥協會海鳥保育小組副召集人,關注遠洋漁業誤捕海鳥議題。

林愛龍赴美攻讀博士時以環境法、海洋法為主,結合興趣與專業,以民間團體的身份給予政府許多建言。

創建第一個永續海鮮標章

林愛龍不僅關心生態,也關心人權。她曾擔任台灣圖博(西藏)之友會理事、秘書長,聲援藏族保存語言、文化、生活模式及宗教信仰的權利,也擔任過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法庭觀察員,參與法庭觀察計畫,推動法官審判品質改革。

2018年起,林愛龍就任臺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執行長,成功協助政府輔導沿近海漁船,落實永續管理措施,如大幅提升漁民卸魚申報率、刺網漁具實名制,並宣導禁捕小蟹及抱卵母蟹,與輔導成立海洋保護區巡守隊,更與農業部漁業署共同創建國內第一個永續海鮮標章-「海洋之心生態標章」,為傳統漁業注入新思維。

林愛龍還促進一級漁業生產者、二級水產加工業業者、三級海鮮通路商的對話與合作,共創漁業發展、海洋保育雙贏,更提出「生態放流」論述,即「放流或放生,皆應以復育海洋生態的原生生物多樣性為目標」,協助建議漁業署修改法規,並積極協助宗教團體扭轉放生方式。

除此,她還努力促成台灣鯖鰺漁業實施「總量管制」及「漁船個別配額制」,導入避免產能過剩或過度捕撈的監管機制,讓台灣鯖魚漁業管理制度與國際並駕齊驅,堪稱台灣漁業史的新里程碑。

林愛龍提出的「生態放流」論述,兼顧了宗教團體與復育海洋生態的目標。

望環保理念更深入人心

「30歲以家人對我職涯的關切,是我最大的壓力來源。」林愛龍語氣平和地說,她未像其他法律系的系友般,從事法律相關工作,取得博士學位後,也未專任教職,「但人各有志,環保是我的志趣,也是深具價值、意義的工作。」

面對來日,林愛龍念茲在茲的,仍是如何突破「同溫層」,讓環保理念更為深入人心,並化為實際行動,與發想新的模式,擴大政府、企業的參與程度,加速達成目標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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