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署副署長李君禮:提升自產再生能源比例持續穩定能源供應
文/陳建維
完成二○二五非核家園的目標後,我國下一階段最重要的能源政策是二○五○淨零碳排。為此,行政院提出將以「能源」、「產業」、「生活」、「社會」等四大轉型,及「科技研發」、「氣候法制」兩大治理基礎,輔以「十二項關鍵戰略」,就能源、產業、生活政策等重要領域制定行動計畫,落實淨零轉型,其中最重要的能源轉型,就是由甫升格的經濟部能源署擔任主要推手。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經濟部及所屬單位一片喜氣洋洋,當天經濟部及所屬單位完成改組、新設「五署一中心」,分別為「產業發展署」(原工業局)、「能源署」(原能源局)、「商業發展署」(原商業司)、「國際貿易署」(原國際貿易局)、「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原中小企業處)、「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原礦務局、中央地質調查所整併)。升格後,各單位將更具有政策研究、規劃、制定的權限及高度。 其中,基於台灣特殊的地理條件及外貿型經濟發展特性,又以產發署、國貿署、能源署的升格最為重要,前二者為台灣創造價值,後者則為價值的創造提供最穩定的生產條件,能源署就為能源供應的穩定扮演主要推手。
非核家園階段完成 持續推動綠能轉型
為邁向二○二五非核家園,政府計畫以再生能源二十%,燃煤三十%、燃氣五十%的佔比來滿足全台能源需求。首先在天然氣的部分,由於天然氣是減碳過渡期的重要能源,所以在現階段能源政策中,減煤、增氣、展綠(電)是政府重要的能源發展三政策。目前中油在北(桃園)、中(台中)、南(高雄)也持續推動天然氣接收站增(擴)建計畫,並以海陸輸氣管網絡相互備援,確保我國天然氣供應穩定及安全。另一方面,除了中油蓋天然氣接收站並建置陸上管線輸氣之外,台電也效法日本案例,由靠海的電廠更換發電機組並直接蓋天然氣接收站(基隆協和電廠四接),未來台中電廠的部分也有可能直接進口,能源署在中間就扮演計畫研擬及協調的重要角色。
然而,天然氣及石油並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經預估全球存量將在六十年左右枯竭,而過去大量碳排也對地球環境生態造成傷害,故尋求永續、無碳的潔淨能源已成為世界各國的努力目標。台灣於二○○九年正式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但直至二○一六年蔡英文總統上任後才開始全力推動能源轉型,如我國的再生能源發電量已由二○一六年的一二七億度成長至二○二二年的二三八億度,成長將近八成,這也是近年來能源署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成果。
綠能發展目標明確 光電成績表現亮眼
實際上,政府對於轉型再生能源的占比及規劃目標都非常明確,如截至今年八月底,能源署已完成三座離岸風場,預計到二○二五年底,台灣更將有十四座離岸風場,裝置容量高達5.6GW。而表現亮眼的太陽光電也早已訂定階段目標,二○二五年預計達到20GW,雖因為俄烏戰爭導致物料上漲,目前建置進度略為延遲,僅達到11.47GW,但若與二○一六年(1.245GW)相比,成長達八二一%,且包含新增申請案也都持續照規劃進度在走,許多案件也已經在申請程序及做地方溝通,進度都在能源署管控之中。
近年來,能源署在推動太陽光電建置上績效斐然並兼顧環境永續,如由台電建置的台南鹽田光電廠不僅具有光儲合一(發電及儲能)的特性,在生態保護上,除將光電板架高,維持該地原具有的滯洪與排水需求,同時也主動保留超過六十公頃的土地規劃為綠帶及鳥類棲息空間,讓開發場區內生態蓬勃發展,溼地鳥類也紛紛駐足棲息,獲得「台灣永續行動獎」金獎的殊榮。
而嘉義鹽田更是目前台灣最大的生態與光電結合的地面型案場,除預留的生態保護區,更打造綠能生態教育館持續推動生態教育,該地目前保育有成,除了觀察到上千隻國際瀕危鳥類黑面琵鷺,更首次出現被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紅皮書列為受威脅瀕危物種半蹼鷸,成為愛鳥人士的賞鳥勝地。其他如雲林離島新興區、彰濱崙尾東首座海上大型太陽能電廠,都是台灣推動太陽能發電有成的經典案例。
謹慎規劃並適當提供誘因 光電建設持續普及
談到外界對於太陽光電,甚至整體再生能源的錯誤印象,李副署長語重心長的表示,許多針對再生能源的攻擊都來自擁核者,但彼此應該互相尊重,既然我國已決定非核家園的政策目標,就應該全民一起努力,達到綠能永續的終極目標。而從太陽光電建置的角度來看,光電也會遭受外界認為是否造成輻射、熱島效應、汙染等誤解,最重要的是做好積極的社會溝通。至於在生態環境影響的面向上,光電的建置場址也都是經過慎選,盡量在土地價值、生態影響較低之處建置,促進環境及生態調和。
實際上,能源署在推動光電建置非常謹慎規劃,並會與其他單位合作研擬合理的建置規定。如在魚塭地的建置上,因光電租地收入會比較高,為了讓養殖戶實際持續飼養,能源署經與水產試驗所合作研擬可建置比例,規定目前養殖地建置面積僅能使用四十%,漁獲至少要達到過去七成,才可以避免假養殖的情事發生。能源署也擔心不平等條約的問題,故有訂定契約範本供各機關作為參考。同時也尊重其他單位給予的建議,如農業部先前擔心光電變成點狀開發,經協調後規定要有兩公頃以上的土地才能開發,顯示能源署非常重視環境共存的開發理念。
至於光電遭抨擊是否有利益過高的問題,李副署長認為完全是個誤解,實際上能源署每年都會召開太陽光電價格會議,躉購費率主要考量建置完成當下業者硬體設施的建置成本加利潤率,訂定年報酬約五‧二五%的費率,且因為業者是一次性投資,除考量發電效率有獎勵機制外,費率一經核定,二十年不變(投資年限)。而硬體設施的成本也會經能源署舉辦聽證會再來認定成本,計算公式也會在期初公告,並讓業者有提供公式建議的機會,「一切都是公平公開」。
由於台灣的土地面積有限,經濟部非常重視太陽光電系統具有高效性能及耐久使用。為鼓勵推廣使用高效能模組,經濟部標檢局訂有高效率模組的VPC規範,符合VPC規範的模組可獲得額外獎勵,因此現行台灣的太陽光電系統已有達九十%以上都是使用高效率模組,提高整體發電效率。
持續聚焦再生能源 投入研發及完善法令
談到能源署對於未來台灣能源發展規劃及政策的期許,李副署長認為應從兩個面向切入,首先是如檢視目前我國的能源結構,自產能源實際上只有二%,其餘部分均須依靠國外進口,對於像台灣這樣的獨立島嶼系統,一定要提升自產能源比例,強化能源安全體質。第二則是目前台灣的發電方式仍有八十三%來自傳統石油、天然氣,碳排量相對較高,在國際減碳趨勢下,如果我們自己不降低碳排,那麼企業界將會被國外政府收碳費、碳稅甚至是其他綠色成本。與其讓國外收,不如我們從自身做起。
從提升自產能源、增加乾淨能源的兩個面向我們可以發現,相交集之處就是再生能源,如利用陽光的光電,就是標準的再生能源,另外台灣位於環太平洋火山帶,故地熱也會是下一階段我們可以努力的目標,但因相對開發點都位在深山中,開發所涉及的法令、法規、水土保持、林班地管理等,都必須與其他行政機關溝通協調。
對於新能源的開發,我們則可由研發的投入及完善法令著手,目前台灣除了相對成熟的太陽能、風力、地熱,尚有許多新技術可投入研發,如溫差、洋流、波浪、潮汐、生質能發電,都是可以努力研究的目標。李副署長進一步分享據國際能源署(IEA)的統計,如果人類要在二○五○年達到淨零碳排,必須有三分之一是將現有技術發揮到極致、三分之一現有但未成熟的新技術成熟化,最後三分之一則是現在還沒看到的技術,而這就需要國際社會包括台灣共同努力投入研發。
除了投入研發,建構完整或友善的法令基礎甚至是獎勵制度也至關重要,如台灣目前已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一定面積的新有建物(含私有建物)都必須裝設一定比率的太陽能光電(會視情況有例外排除條款),也訂定了如高效能加成、苗栗以北賣電價加成來提升裝設光電板的誘因,而為加強推廣民間屋頂裝設,20kw以下小型屋頂躉購費率近七年也幾無變動,都是希望提高民眾裝設誘因。放眼未來,能源署一定會確保台灣在淨零碳排的路上建構完善的條件及環境,並同時與國際社會接軌,共同打造永續地球的新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