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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禪七後猝逝事件:尊重往生,更要尊重事實

一名五十多歲法師於8月22日參加北部禪七圓滿後,隨即報名下一梯次禪七,隔日清晨卻被同寮法師發現俯臥床上、呼喚沒有反應,觸碰時肢體冰冷,現場立即撥打119。後續經警方聯繫俗家親屬,依法完成司法相驗程序,遺體再移往板橋龍華會館助念。

事件發生後,一度傳出法師是在禪七期間「坐在蒲團上捨報往生」。經了解,這項說法與實際發現情形並不一致。法師是在上一梯次禪七圓滿後,再報名參加下一梯次,隔日清晨才於寮房床上被發現無反應。

「坐在蒲團上捨報」與「在寮房床上被發現無反應」,是截然不同的事實描述。對死亡事件的傳述,仍應以警方調查、家屬陳述及司法相驗等可查證資料為依據,避免一再轉述後,讓原本的死亡事件被附加了並不存在的情節。

佛教的「捨報」「往生」「助念」,旨在安頓生死;然而,突然死亡首先涉及急救、醫療與司法程序。信仰可以安頓人心,事實仍須如實釐清。

寺院不能自行判定死亡與死因

從緊急救護角度來看,發現一個人倒臥或躺在床上沒有反應,即使觸摸時感覺身體冰冷,也不能只憑這項現象自行判定死亡,更不能自行推估死亡時間。

正確處置的第一步,是立即確認反應、呼救並撥打119,依救護人員指示觀察是否有正常呼吸;在符合急救條件時,應儘速施行心肺復甦術並取得AED,直到患者恢復正常反應,或由救護人員到場接手。

因此,本案同寮法師發現異常後立即撥打119,是必要且正確的處置。至於是否已死亡、死亡時間及真正死因,都應交由救護、醫療及司法專業人員依法判定。

由於法師是在寺院寮房內被發現死亡,並非在醫療院所內因已知疾病接受持續診療後死亡,因此警方依法介入處理。遇有非病死或死因有疑義者,司法機關須依規定進行相驗,透過現場勘察、遺體外觀、病史、用藥紀錄及死亡前狀況等資料,綜合判斷死因與死亡方式。

寺院與同住僧眾不能因為認為亡者可能是「自然往生」,便自行認定死因;警方介入後,也應盡量維持現場原貌,避免任意移動遺體或改變環境,以免影響後續研判。

據了解,警方後續聯繫法師俗家親屬,並取得其生前曾有高血壓病史等資訊。這些資料對法醫判斷相當重要。如果相驗結果結合現場、病史與遺體狀況,已足以確認死因,且沒有犯罪嫌疑或其他疑點,即可依法完成相關程序;若死因仍不明,是否進一步複驗或解剖,則由檢察官依法決定。

慧明法師籲僧團建立健康安全網

這起事件也提醒僧團,長期獨居、住茅棚、閉關修行,或年長且患有慢性病的僧眾,其健康安全需要更多制度性的照顧。

據了解,這名法師過去曾有獨居茅棚修行的經驗。此次因參加禪七與其他僧眾同住,異常情況才能在清晨被同寮發現。倘若是在偏遠處所獨居,一旦突發心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心律不整或其他急症,身旁無人察覺,可能錯失最重要的搶救時間。

慧明法師因此呼籲,寺院對長期獨居、閉關、年長或患有高血壓等慢性病的僧眾,可逐步建立簡單可行的健康安全制度,例如每日報平安、固定聯絡時間、緊急聯絡人及慢性病資料留存。

有高血壓等慢性疾病者,更應遵照醫囑規律服藥,不能因為幾天血壓正常,或自覺沒有頭痛、胸悶等不適,就自行停藥。高血壓常常沒有明顯症狀,但長期控制不佳,仍可能增加心肌梗塞、腦中風、主動脈疾病及其他心血管事件的風險。

經常外出掛單、閉關或獨居修行者,也可準備一張簡單的「緊急醫療資料卡」,與健保卡或身分證件放在一起,記載慢性病史、長期用藥、藥物過敏、緊急聯絡人及固定就醫院所。一旦發生失去意識或其他突發狀況,這張小小的卡片,可能成為救護人員、警方與法醫快速了解當事人健康背景的重要線索。

死亡之後,助念是一種慈悲;死亡發生之前,建立能夠及時發現、及時求救的制度,同樣是一種慈悲。

宗教有宗教的安頓,醫療有醫療的搶救,司法有司法的查明程序。三者各守分際,彼此銜接,才能真正尊重亡者,也保護仍在修行路上的每一位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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